广州市南方汽修学校
学生宿舍管理办法
生活老师职责:
一、日常工作职责
1、保证24小时在岗,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,不擅自离岗、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,并安排好人员代班。
2、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,并做好卫生评分。检查卫生时,做好值班记录。
3、早、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,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,
4、按照宿舍检查标准,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,及时反馈,上交学生处,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。
5、服从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安全工作职责
6、做好宿舍水电安全教育工作。除学校管理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。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,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8、熄灯后,组织宿舍管理员对内部各楼层巡视,检查,管理,记录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较大问题处理同时上报值班领导。
9、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(楼梯灯、消防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等)进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。
10、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认真做好防偷、防火、防电(触电等)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。随时对宿舍危险物品进行检查,如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品等。
11、为了学生安全,不准学生在宿舍偷电,乱拉乱接电线、排插,一经查明没收,并作出严重的处分,并通知家长。
12、为了学生用水安全,禁止学生偷水现象,一经查明作出严重的处分,并通知家长。
学生楼层长职责
1.宿舍各楼层分别确定1—2名层长,由学生干部担任,实行层长负责制。
2.负责本楼层各宿舍的安全、纪律等相关工作。
3.负责督促检查本楼层同学按时、按要求晚休。每晚21:55开始检查,若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值班生活老师。
4.每天晚休前(21:55),收集汇总本楼层各宿舍同学到位情况,并报告值班老师。每晚熄灯后协助值日教师督察本楼层各宿舍的纪律情况。
对住宿学生的要求:
1、 住宿学生应当服从学校领导、教师、宿舍管理员(楼层长)等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2、住宿生晚上按时进宿舍(21:50前),按时洗簌完毕,上床休息(21:55)。
3、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,不得私自调换,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及宿管老师批准。
4、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。住宿生在学校要求住宿的时间内,不得无故夜不归宿。
5、住宿学生应当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返回宿舍,按时就寝,按时起床,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、洗漱、打扑克、打电话、玩手机等。
6、宿舍内不准打架、斗殴、聚众哄闹、酗酒、赌博和变相赌博,不得从事其他不文明的行为。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明通知家长。并作出(开除)处理。
7、不准向窗外泼水,掷杂物。一经查明作出严肃处理,并通知家长。
8、爱护和保管好宿舍公共财物。
9、宿舍内禁止私接电线,不准使用电热器具、煤油炉、充电器等容易引发火灾的器具和使用蜡烛等明火,不准存放易燃易爆、剧毒和危险物品,不准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。
学校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广从北路468号(105国道神岗路段)
咨询电话:020-87828988 咨询QQ:3177570891
Copyright © 2017 广州市南方汽车维修职业培训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